主页 > imtoken官网下载1.0 > 杨东教授解读:央行清理整顿虚拟货币和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始终是根本

杨东教授解读:央行清理整顿虚拟货币和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始终是根本

imtoken官网下载1.0 2024-01-26 05:15:52

央行 比特币_央行要求关闭中国15家比特币网站银行帐户_央行谈虚拟比特币货币

2018年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18年全国货币和金银工作视频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特别提到了对各类虚拟货币的整顿清理。

央行谈虚拟比特币货币_央行要求关闭中国15家比特币网站银行帐户_央行 比特币

笔者认为,在肯定区块链巨大价值的同时,也应充分认识其背后的风险,尽快开展风险提示和投资者保护教育。 打击虚拟货币犯罪,在各种会议和场合,都表示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是当前区块链行业的首要任务。

(一)消费风险提示

央行谈虚拟比特币货币_央行要求关闭中国15家比特币网站银行帐户_央行 比特币

自2017年9月中国政府取缔ICO并关闭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以来,大量海外ICO项目涌现,部分国内平台也开辟了海外投资和交易渠道(所谓“出海模式”) ") 继续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中心化交易,但笔者一再强调,ICO发行的加密代币是一种虚拟商品,不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未在我国相关部门备案,也未提交披露信息给有关部门。 一些项目的真伪难以验证。 部分ICO平台以所谓“新技术”为噱头吸引投资者,涉嫌“炒股”、“操纵市场”等欺诈行为。 甚至有少数平台打着ICO、虚拟货币的幌子,从事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通过将平台主体移至境外或通过所谓的“场外交易”,为国内用户提供国家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直接交易服务,非常便捷引导、积累风险,甚至可能成为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 为提醒金融消费者警惕虚拟货币交易的潜在风险,该公众号向投资者发出四次风险提示。

(二)加强监管的建议

在我国面临的三大攻坚战中央行谈虚拟比特币货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在首位。 以央行为代表的监管层不断加强对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任何创新在发展成熟之前都会面临这种波动,尤其是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它是划时代的区块链。 笔者去年指出,虚拟货币存在七大风险:

一是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缺乏合法经营许可;

央行要求关闭中国15家比特币网站银行帐户_央行谈虚拟比特币货币_央行 比特币

二是物价虚高;

三、涉嫌洗钱、逃避外汇管制等违法行为的;

四、涉嫌传销、诈骗;

第五,内幕操纵;

央行 比特币_央行谈虚拟比特币货币_央行要求关闭中国15家比特币网站银行帐户

六、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

第七,暗网交易。

然而,当前虚拟货币行业风险重重,监管缺失。 一方面,虚拟货币等区块链金融应用的分布式技术特征,以及ICO这一虚拟货币热门应用领域区别于传统融资模式的“去中介化”特性,使其绕过了现有的银行和证券系统。 ,实现资金的外部循环,绕过金融监管。 另一方面,去年9月央行取缔后,多家虚拟货币交易所在境外注册,继续为国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这也加大了国内金融消费者获得保护和维权的难度。

因此,笔者多次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ICO出海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认为应加强监管,坚决打击恶性犯罪。 对于涉嫌传销犯罪、证券犯罪、操纵市场、虚假陈述或恶意诈骗等犯罪嫌疑的ICO项目和虚拟货币交易,根据刑法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原则,相关将依法坚决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此外,要加强账户监管,坚决打击线下黑转账行为,强化外汇监管,强化穿透监管,开展跨境监管合作,建立黑名单制度。

央行要求关闭中国15家比特币网站银行帐户_央行 比特币_央行谈虚拟比特币货币

区块链的发展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1.0是比特币,2.0是以太坊,3.0是区块链,才开始逐步应用到金融、能源、电子存管、农业、医疗等各个领域. 可能的情况。 目前处于3.0阶段。 但是,从技术角度来看,3.0阶段还处于起步阶段。

对各种虚拟货币的整顿和清理央行谈虚拟比特币货币,不能简单地认为监管是打压或打压区块链,而是要厘清区块链与监管的关系。 如果未来区块链要健康发展,适当的监管机制将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由此看来,区块链不能出现监管恐慌,但要理性看待监管的积极作用。

因此,适度的监管不会对区块链产生负面影响,反而可能是正面的。 当然,这种监管必须根据区块链的进展不断调整,以满足不同阶段的要求。 在区块链成熟之前,监管应着眼于服务区块链的健康发展和风险,以及预防和预见可能出现的风险。 笔者一直建议使用监管技术(Regtech),可译为“技术驱动的监管”,从而进行主动动态的监管。 、分布式、及时有效的监管,中国人民大学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技术实验室即将发布《全球监管技术研究报告》。

(三)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

央行 比特币_央行谈虚拟比特币货币_央行要求关闭中国15家比特币网站银行帐户

然而,任何金融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都是以投资者为基础的,对投资者的持续伤害无疑最终会遏制行业的进步。 虚拟货币行业的持续增长必须回归投资者保护。

目前,虚拟货币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混乱,投资者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因为区块链技术被用于金融业态,对小额金融资产进行打包出售,同时也将金融风险分散给广大投资者。中小企业。 微型投资金融家之间。 但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是区块链在金融业态应用的重要基础,金融科技必然回归投资者保护。 作为最早研究区块链与众筹融合的研究者之一,众筹金融理论研究成果成功应用于实践,成功指导了贵阳众筹交易所、世界众筹大会等。在长期的理论研究中通过研究和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对于众筹金融模式的重要性,区块链在金融业态中的应用往往是众筹金融模式的重要应用。

如何保护投资者。 笔者认为,首先要控制源头,从资产端入手,制定相关标准。 虚拟货币的清理整顿正是在这方面的努力。 其次,投资者入市要有一定的门槛。 在我国,投资者可以分为不成熟投资者和成熟投资者,可以建立以年收入或净资产和投资损益记录为依据的复合分类标准。 . 第三,投资者的适当性是金融机构和平台在拆分和错配金融资产的业务行为匹配的首要制度。 是重塑投资者适当性、保护投资者的前提。 笔者目前正在参与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大数据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项目,对如何在新兴业务领域推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 四是本行投资者保护部门及三委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行为监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是完善投资者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六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纠纷解决、保护、教育生态,实现“金链有法”。

加强投资者教育也是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内容。 完善投资者教育制度建设。 对此,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 同时,要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金融行为。 建设投资者保护教育基金和基地,加强投资者宣传教育方式的多元化。 加强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的教育,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

3月15日,为加强新时代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培育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中国中科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大数据区块链联合举办“2018新技术与消费者保护峰会暨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年会”与中国人民大学监管技术实验室和高丽研究所合作。 全国两会代表500余位政商精英、资本市场领袖、新兴金融业精英齐聚一堂,共话金融新技术创新实践、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如何反思和重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等课题。

消费者保护是金融监管工作的核心之一。 笔者认为,新技术可以突破金融投资者保护的路径。 大数据和区块链将在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的制度和法律方面带来重大变革。 在此背景下,需要在制度和法律层面重构新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制度体系。 如果不能及时应对这些变化,投资者和消费者很可能在新技术的浪潮中受损,可能失去更多参与新技术场景开发、增加财富的机会。 因此,如何实现金融消费者保护与发展的平衡成为监管技术的研究重点之一。